利息收入是不是需要暂估入账
看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一般企业的利息收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肯定属于主营业务收入,退回多缴的利息应直接冲减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分为手工账和财务软件账.两个方法的结果一致,但是如果财务软件记账的话则大有差别.
一、 手工账 利息收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
二、 财务软件记账 利息收入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蓝字)
贷:财务费用–利息 (红字)
财务软件记账,月末得把损益类的都转入 本年利润 科目,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支付时都是在借方的,为了方便结转,所以利息收入做成红字.
如果将利息收入做成贷方的会计分录,则会导致月末财务费用贷方无法结转,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数据对不上.这是财务软件设置的问题.
月末结转的时候的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 财务费用
暂估收入是否要暂估税呢?
确认的暂估收入同时暂估了销项税,理论上应同时申报纳税,填在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但是由于收到发票后再未开票收入除填负数金额很多地方税务做了限制需要专管员审批交一些资料处理麻烦,所以一般先暂估税金,实际开票时在缴纳相关增值税及附加税等.所得税计算时需考虑暂估收入部分
财税【2013】106号附件1. 第四十一条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规定: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所以该笔收入需要计提相应的销项税并于当期缴纳.
利息收入是不是需要暂估入账?这个问题在解答前我们需要加注一个前提,那就是这部分利息可能来自于借贷业务,小编觉得如果是银行存款所得的话,有银行凭单是可以入账的.大家觉得小编的理解正确吗?欢迎大家留言,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