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计提百分比应该是多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财建[2006]317号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依据上述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应该根据贵单位的实际情况,按1.5%或2.5%的比例计提.
已计提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对于企业已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以从税前扣除,对于会计处理中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培训行为、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从税前扣除.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职工教育经费计提百分比应该是多少?”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这里我们了解到职工教育经费计提百分比应该在1.5%-2.5%左右.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之中,我们会发现职工教育经费是在实际支付的时候,就实报实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