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外账领用原材料按啥比例估算合适?
看过去生产类似产量的产品用了多少原材料,或者根据你的购入加上期初库存减掉期末库存倒推出用量.
外账领用原材料做账: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1、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2、在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加上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原材料”科目,按不予抵扣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
3、生产经营领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领取的均为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予抵扣.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生产企业外账领用原材料按啥比例估算合适?”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大家如果想要知道生产企业外账领用原材料的合适比例,可以通过上述的倒推公式进行推算.如果取得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的话,也是可以进行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