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的残保金如何做分录,需要账务处理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一般建议是不缴纳就不做账.
残保金其实就像业务往来一样,没有发生就不需要入账.
残保金如果是缴纳的话,需要做会计分录入账的,如果不需要缴纳,那就没有必要做分录了.
残保金的申报方式是什么?
1、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申报年审.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本单位聘用的残疾人人数.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用人单位需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申请单位需在网上填写或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缴纳申请表》并缴纳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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