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所得税报表填错如何处理?
1、纳税申报期内,可以联系税管员或联系办税大厅的税务工作人员,撤销错误的报表.再修改后重新提交
2、过了纳税申报期的,可以写申报错误的证明,并书面报表到税务大厅申报修正.
3、税款多退少补,退回多缴税款,需要写申请报批.
4、平时做好与税务的沟通工作,良好的税企关系很重要.
第四季度所得税是否还要预缴?
一、按200万预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
二、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是实行按月或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
1、查账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年累计利润*25%-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纳所得税 .
2、核定征收计算公式:本月(季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本月(季度)销售收入*应税所得率*25%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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