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股28%的投资企业计提的投资收益是不是要做纳税调整?

对持股28%的投资企业计提的投资收益是不是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

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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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是不需要交所得税的.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免税.

从居民企业取得: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直接投资所得收益:

上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当是直接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免税,但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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