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如何计征增值税?
增值税是最早对视同销售行为如何征税做出规定税种.按照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上视同销售,均应按规定交纳增值税.在财务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是否作销售收入,实际工作中操作不统一,也不规范.
专家表示,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大致为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货币流量的,应作销售收入处理,即视同销售规定(一)、(二)、(三)、(六)项;另一类是不涉及货币流量的,可不作销售收入处理,只要按售价体现销项税金,视同销售规定(四)、(五)、(七)、(八)项.
因此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职工俱乐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视同销售,是需要计征增值税的.
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视同销售的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公司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视同销售缴纳销项税,这批货物购进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可以抵扣.这种不属于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娱乐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是完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法上并没有规定说视同销售的货物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视同销售如何计征增值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不是很困难,难点是要区分几种视同销售情况.针对不用的视同销售情况,我们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大的分类.大家可以根据上述内容,进行对照理解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