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老保险的新政策法规(国家关于养老保险最新规定)

2021年我国经济形势很不错, GDP总量突破了114万亿元,增长速度达到了8.1%。雄厚的经济实力,是我国的养老保险的进一步完善的基础。2022年我们的养老保险或将迎来六个新变化,涉及到全国统筹、缴费和待遇上涨的多个方面。

第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22年,是国家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开局之年。实际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早已经纳入了十四五规划,肯定会全面推开并实现的。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主要指的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调整等政策统,还会统一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体系和管理系统。

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缴费都会享受同样的政策;而且未来在任何一个地方退休,也无需转移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了。对参保者是一大利好,更加方便。

第二,缴费基数上涨。

实际上刚刚进入1月份,山东省和江苏省就已经提升了2022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不过这是“预调整”。

社保缴费基数的核定,都是依据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来核定的,等统计部门具体的社会平均工资公布以后,才能够确定出真正的缴费基数。

不过上一年度我国经济形势良好,人们的收入水平也在提高。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上涨了9.6%,可以说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涨幅度不会太小。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升,实际上也会带动养老金待遇的提升的,这是相联系的。

第三,养老金计发基数上涨。

2019年开始,由于我国推动社保缴费基数口径的转变,为了保障退休老人的利益,各地的计算养老金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将转化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由各个人社厅统一公布。最终,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是要跟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并轨的。

养老金计发基数的上涨幅度是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一定比例。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养老金计发基数也会增长。

相同缴费的情况下,我们通过计发基数提升,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待遇也会有明显提升。

第四,养老金第18次连涨。

由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改变,实际上一个人在12月份退休和次年1月份退休养老金就会产生差距。为了维持基本的待遇平衡,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要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增长情况,适时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从2005年到2021年,我们已经经历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7次连续调整。根据2021年底财政工作会议的内容,已经明确要适度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8连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第五,丧葬抚恤待遇提升。

从2021年9月份开始,全国实施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办法。丧葬补助金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次性抚恤金是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时间领取9~24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2021年年我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47412元,比上年度增长了8.2%,可以说,各省市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是普遍上涨的,从而也带动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提升。

第六,病残津贴制度的出台。

目前我们的退休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足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可是如果在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失去劳动能力,怎么办?《社会保险法》规定是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待遇,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病残津贴制度的待遇。现在宁夏、广东等一些地区出台了地方性的病残津贴制度,而山东等一些地区则是通过过去的退职制度替代。按照十四五规划,病残津贴制度将有望在2022年出台,有关政策全国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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