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发票的建筑合同质保金如何做账?
如果你是施工方,对方付款,你给对方开发票,没有开发票的话可以暂不上账,等开发票后挂应收,收到款后冲应收.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计提质保金应该怎么做账?
1、在实际工作中的账务处理,甲方根据乙方开据的工程发票
借:在建工程等工程类科目或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
一般质保金应是全部价款的差额部分在其它应付款贷方挂帐,质保期完成后,再做支付处理
2、乙方在收入形成时,按收入的比例预提售后服务费
借: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或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贷:预提费用或营业收入
3、质保金到期收回时,冲减预提费用及其他应收款(质保金);无法收回时,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
质保金就是”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一般应预留工程总额的5%-10%作为质保金.其做法应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质保期限和价款比例.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再进行的费用.过了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再退还质保金,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履约责任,对施工项目进行质保,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为止,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无质量问题,应按双方的约定,甲方给付已乙方预留的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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