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自产产品的进销项怎么处理?
① 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应视同销售:
借:在建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成本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计入在建工程,应作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要视同销售货物.
但全面营改增后,”非应税项目”已经不复存在,建造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一致,都属于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不需要再视同销售,不需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时,自产产品用于自建不动产和动产的处理均按照成本结转.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算税直接走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外购用于生产经营的
动产: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不动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增值税)购进原材料交的税的40%(因为要分年抵扣)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
外购用于非生产经营的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原材料
在建工程工程款进项税会计账户如何处理?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原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专项存款
转出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自产产品的进销项怎么处理?通过上述资料内容,我们知道了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自产产品的进销项的处理方式.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到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是不再视同销售了,也就不需要再去计提销项税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