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无效宣告怎么办(商标无效宣告的概念和条件)

商标被宣告无效了怎么办?商标宣告无效是否还可以继续注册?关于这些问题下面标美联合知识产权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被宣告无效后的处理办法。

商标无效宣告是什么意思: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进行争议,两个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之间因商标相同或者是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先注册商标的申请人认为后面注册的商标,与先注册商标的权益发生冲突,就是后面注册的商标和前面注册的商标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面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是已经出现在市场上并且引起了消费者的误会,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商标无效宣告可以分二类:1、商标的注册与先注册的商标存在冲突引起的争议。这类争议通常发生在两个商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

2、商标无效宣告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无效宣告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被无效后的处理方法:

方法一: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方法二: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这类麻烦,大家可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尽量避免与别的企业商标类似,最好注册一个专门属于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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