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如何填?
工资总额可以据实列支,计税工资总额与实际发放工资一样填写,不需要调整.因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核定征收,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注:大额股权或财产转让收入也属于收入总额.
高新产品占总收入比重,此处总收入是扣除不征税收入的部分,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收入的达标条件,符合条件的销售(营业)收入仅指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所示: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1.职工福利费.2.工会经费.3.职工教育经费.4.五险一金.5.利息支出.6.业务招待费.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8.罚款、罚金、滞纳金.9.捐赠.
汇算清缴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怎么填?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列以下表:
1、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5栏中填写管理费用-业务招费支出的金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填报规定,该表填报纳税人财务与税法不一致的地方,即是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在A105060表中填写管理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法中纳税调整表中规定,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需要在A105060表中填写缴后如果收到上年度管理费用发票的,应当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向税务机关申请计算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国家税务局发文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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