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税额的相关分录如何做?
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计算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二种情形来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增值税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会计分录
1、计算应收留抵退税额时:
借: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增量留抵税额退还计算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留抵退税,又称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是指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留抵退税就是将尚未完成的增值税税款返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在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时,应将尚未抵减的进项税额转为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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