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起诉后还能再提起诉讼吗?
当事人一旦提起诉讼,行政机关有可能会迫于压力寻求与当事人和解,此时当事人会选择撤回起诉。如果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撤回了起诉,还能再次提起诉讼吗?沈律师今天给朋友们讲讲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判断该案件是否进入了实体审理程序。如果该诉讼还没有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沈律师认为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因为该案件没有被审理过,也就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如果该案件已经进入了实体审理阶段,则原则上不能再次提起诉讼。因为这是节约司法资源的要求,原告撤回起诉就代表其放弃了司法救济这一途径。
当然这也存在例外:重新起诉时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仍在法定期限内的;或者是原告因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
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会导致原本进行过的审理、或者原来法官的想法有被推翻的可能。法院的司法资源并没有被浪费,依照该新的事实和理由才能确保审判的公正。举例来说,原告主张被告给付50万元,原来提出的事实是在三年前被告借款。但是在撤回起诉后重新提出的事实是在一年前被告借款,虽然是时间发生了变化,但却涉及到诉讼时效等重要问题,保证原告重新起诉的权利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而诉讼费用的问题则是为了确保当事人不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导致其丧失被法律救济的可能。
以上就是关于撤回起诉后还能否再提起诉讼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