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未支付的成本调增吗?

企业所得税申报未支付的成本调增吗?

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提供税前扣除发票截止时间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2011]658号)规定,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相关成本、费用有效凭证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有效凭证时,可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追补确认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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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报怎么调整成本?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该表中的”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包括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

二、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营业成本又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未支付的成本调增吗?”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企业所得税申报未支付的成本,肯定还没有有效凭证,那么需要把应纳税做调增处理.如果对此还有疑问,大家还可以查看一下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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