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龙舟比赛的费用怎么做账?
企业对外的赞助费,不能列入企业合法的成本列支.一般做法是列入营业外支出,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赞助费额),赞助费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比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数,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企业赞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因此,得出结论:不具有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税前列支.
情况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赞助支出;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因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情况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对于一些变更合作形式,变赞助性质为广告性质的费用支出,允许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收到赞助费会计分录
收到供应商的赞助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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