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平整土地计入哪个科目?

农民合作社平整土地计入哪个科目?

土地平整费的应计入的会计科目具体如下:

土地不能单独计入固定资产.对于上述发生的土地平整费,可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核算.

要看单位为什么平整土地,是为了平整后继续在建,就应该记入”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发生土地平整的目的是为了较终的厂房、办公楼的建设,土地平整是厂房、办公楼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生的支出也是形成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必不可以少的支出,因此可以先在”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中归集,待厂房、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并入”固定资产”入账(建成后按厂房、办公楼的面积进行分摊.)

土地平整工程量的计算公式:

1、确定田面设计高程H:(考虑挖填土方尽可能平衡,可参考田面平均高程Ha)

Ha=(H1+H2+…+Hn)/n

式中:Ha为田面平均高程 (m); H1、H2…Hn为各测点高程 (m); n为高程点个数.

2、计算挖填平均深度:

填方区平均填高:ht=H-∑Ht/L 挖方区平均挖深:hw=∑Hw/m-H

式中:L为测点高程小于H的测点数; m为测点高程大于H的测点数; Ht为高程小于H的各测点高程(m); Hw为高程大于H的各测点高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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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费应该要入什么科目?

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

(1)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如果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租赁费”科目.

(2)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如果金额加大,可以直接计入”预付账款–租赁费”科目,然后,按月摊销.会计分录:支付时借:预付账款–租赁费贷:现金等每月摊销时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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