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去税务局代开专票工程款?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对方出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其他个人”只有在出租不动产,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时,在缴纳增值税后可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携带房产证、相关合同、身份证等资料去税务代开.
根据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办税服务厅的类型,将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由国税局代征地税税费的办税大厅,代开流程分三步:
1、在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是国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代开流程分四步:
1、在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3、到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领取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盖什么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
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式样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已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无需再加盖收款方的印章.
代开的普通发票,要求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加盖收款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对《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管理要求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同时加盖收款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经与部分地区税务机关沟通,税务机关认为代开的普通发票不需要再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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