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需要发票吗?
财务费用如果是需要税前扣除的话,就需要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知规定:”纳税道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专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财务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中的费用类科目.它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具体项目包括:利息净费用、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包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益、财务组织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但企业在筹建过程中,发生的利息费用,应计入开办费.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
财务费用税前扣除标准有哪些?
财务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如下所示:
1、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属于规定标准之内,则按照实际数税前扣除.对于超过标准的,则按照标准进行扣除.标准规定为:
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没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是准予扣除的.对于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没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是准予扣除的.
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那一部分,是允许税前扣除的,而超过的那部分,则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利息费用
属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的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那一部分,而不可扣除的则是超过的那部分.
3、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对于没有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那一部分,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除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之外,企业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对于不超过当年销售,即营业收入15%的那一部分,是允许税前扣除的.而超过的那一部分,则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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