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何时开始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何时开始摊销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从定义可以看出,改扩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的.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言,小企业准则规定是不能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所以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对于”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核算原理和方法均一致.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①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大修理支出,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该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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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在税收上,改建支出与大修理支出不同,具体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中作了说明,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对第四项”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税法暂未明确.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税收中的固定资产不仅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包含动产固定资产,且延长使用年限也是改建内容之一.动产固定资产的改建虽然不能说是改变了房屋建筑物的结构,但是可以延长使用年限.大修理支出的两个条件,则是区分修理费用中大修理和小修理的标准,不是指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更新改造支出.

关于长期待摊费用何时开始摊销的问题,如果是其他长期待摊费用,一般是在次月进行摊销.文章中对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问题进行了讲解.相信看了文章的内容,你一定有所收获.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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