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发放的礼品是否征个税?
送员工的礼品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给员工发放的取暖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取暖补贴如果是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则不交税;如果是公司福利,则要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 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因此,如果是企业为职工发放的取暖补贴是需要纳入工资薪金范围内,也就意味着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务委员会备案.
因此,如果是企业为职工发放的取暖补贴是需要纳入工资薪金范围内,也就意味着取暖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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