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般纳税人城建税减半征收吗

2019年一般纳税人城建税减半征收吗

答:是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同时还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10万以内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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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可以随三税减免吗?

答:城建税减免优惠:

城建税随同”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1)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2)减免”三税”的同时随之减免城建税,但是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的城建税减免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仅供参考.

通过阅读上文,我们可以知道2019年一般纳税人城建税是减半征收的,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熟练的知悉各种税务知识,可以有效节省企业的开支,因此大家都快快学习起来吧,如果还有其他税务问题,欢迎咨询学堂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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