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技术入股如何确认

股东以技术入股如何确认

如果技术方不是专利形式,不能用货币计价并且可以转让,那么就不是公司法认可的出资类型,所以要进行特别约定:

第一种:出技术方只少量现金出资,比如1%,但是在章程、股东协议里面进行约定,每个股东的股权比例,表决权及分红权比例,出资1%的股东可以有99%的表决权和分红权,这是公司法允许的.

第二种:出技术方的现金出资部分由出资方垫付,以后用分红款还上.

以上两种方式都需要对章程和股东协议进行特别约定,不能随意套用模版,否则容易出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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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如何认定出资?

以专利技术入股有两个重要前提,即其一,此专利已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且仍处于专利有效期内;其二,以专利技术入股的人必须是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以专利所有权入股、以专利实施许可权入股,还有把专利申请权也视为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在以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应当考虑到明确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

股东以技术入股如何确认?对于股东入股的技术,在财务中的确认,需要依据该技术是否获得了专利证明,是否可以以资金来衡量,所以还需要在入股时进行约定,签定相应的合约.小编分享到这里,大家对于本题了解了吧?感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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