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指 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来未尽到社会责任义务(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种代偿形式,具有强制性,可以依法合规的减免但不能欠缴、不缴.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那么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注册未满三年且人数不到30人可以免缴残保金;用人单位因为意外情况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也可以减免残保金;个别地区规定用人单位连续亏损可以申请缓缴残保金但是期限一般为6个月,按照比例安置足够人数的残疾人,用人单位经过相关的部门审核认定之后可以申请免缴残保金.)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哪个数
交纳残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职工人数缴纳的,是1-12月人数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职工人数,再四舍五入取整数.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
公式如下:
2017年残保金缴纳额=(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6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6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上年在职职工总数为10,税务局给纳税申报表上的数为23440.
残保金如何缴纳?
缴纳残保金,是根据你单位上年度上报的人数和工资总额(我们这里根据你单位上年的102统计报表)的数字来做为依据的,所以如果单位帮助朋友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上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就要看是否统计在报表之内了,如果统计了,就要计算在内的原则上,个税人数和银行发工资人数,要和缴纳残保金的人数一致,不过主要依据是《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地税局领取《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然后,按《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银行缴纳.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办理缴费手续: (1)用人单位可到主管税务所服务大厅(征收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金额自行填写残保金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也可以直接领取由地税机关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残保金《一般缴款书》,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2)对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充分利用地税局网上申报的网络优势,除网上提示其应缴纳残保金外,还能够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定金额由缴费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出残保金《一般缴款书》,然后持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基本就是这样了.
残保金计算
以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为例
保障金年缴纳额=(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2017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的确定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准.
2017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7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残保金计算中工资部分
最近经常有客户咨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还是计提工资,是不是包括津贴补贴呢?”快助在这里帮您梳理一下.
工资总额
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不是”工资薪金总额”也不是”应付职工薪酬”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计算口径
用人单位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 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对应科目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哪个数?看到这大家是否都已经明白了呢,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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