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老板自己名下车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私车公用,老板自己名下车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企业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中折旧费用均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车辆发生费用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允许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个人所得,企业租金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个人所得须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企业与个人应进行如下处理.

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规定,员工应就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分别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和”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企业所得税,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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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的税务风险

(1)企业所得税

与员工签订了私车公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了费用的承担情况,相关费用将认定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若无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即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与车主签订私车公用协议,员工收到的租赁费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要按租金收入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每次或每月租金低于800元,可以不用交个税.

(3)增值税

在签订了私车公用协议,并且协议中也都规定了相关的费用,比如汽油费、修理费等前提下,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私车公用”所产生的汽油费、修理费等,体现了增值税的配比原则(即购进项目金额与销售产品销售额之间应有配比性),其进项税额是允许抵扣的.

(4)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签订合同属于印花税的缴税范围.

对于建立企业私车公用报销制度,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和直接发放定额补贴,这两种方式的涉税风险较小.这两种均是可以在税前扣除,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可以正常抵扣.但如果是属于定额补贴的,则建议做进项税转出.

私车公用,老板自己名下车给公司用如何做账?私车公用,不管是员工的车辆还是老板的车辆,小编认为它们在企业中的处理方法应当是一致的,在本文中小编就其做了整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感谢大家,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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