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遣散,残保金怎么缴纳
离职补偿金需要缴纳残保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残保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
①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②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④职工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五险一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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