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吗

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视同销售吗

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所得税是视同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是进项转出;会计不做收入处理,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一边作视同销售收入,一边按进价作视同销售成本申报,其收入可作为费用扣除基数.

1、会计处理:准则的应用指南中提到”企业自营的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本企业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据此,我认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应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货物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2、税收上的处理:

(1)增值税政策:自产和委托加工的用于在建工程是视同销售,购入的不是视同销售,需按市场价计算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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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为什么进项转出?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前提条件是进项要用于”应税项目”,就是说要产生销项税额.

而材料固定资产,是用于了”非用税项目”,即固定资产不直接对外销售,不再产生销项税额.

这样如果用于固定资产的材料抵扣了进项税额,那就会造成纳税人少交增值税,这个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所以,要对用于固定资产的原材料作进项税额转出,也就是将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冲减回来.

如果购建的固定资产是生产类型的设备而领用存货时,进项税可以抵扣.

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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