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及涉税事项是怎样的?
股东转让股权,是这股东个人的业务,对于公司来讲,只是换了一个股东而已.转让价款1300万元是由受让的股东,转让给原股东的价款,不会带来公司的现金流入的.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中,分为两类,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叫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叫做股票转让.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1)印花税
股权转让所立的数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照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
(2)个税
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就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缴纳个税,税率20%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20%
(3)土地增值税
如果自然人所在企业的股权里面是房屋、土地这些不动产,把持有的股权转让后,为了防止通过股权转让的名义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转让100%股权的行为,按照转让不动产征收土地增值税;(可参考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
股票转让涉税问题
(1)增值税
如果自然人股东转让的是上市公司股票,免征增值税;如果是转让挂牌公司股票,是否缴纳增值税需要咨询当地税局机关,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2)印花税
和股权转让不同,自然人转让股票,按照证券交易缴纳印花税,属于单边(卖出方)按照千分之一税率征收;
(3)个税
自然人转让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比如A股、B股,免征个税.如果是境外上市的H股、美股需要缴纳个税;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免,原始股征.
股权账务处理
举例:甲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A转让了部分股权给B,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A收到B打来的80万元的转让款,甲公司账务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会计处理如下: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A 80万元
贷:实收资本-原股东B 80万元
如果B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支付的,账务处理:
(1)B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 80万元
(2)支付给原股东A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股权转让款 8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万元
个人股权转让有什么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一般需满足以下要件.《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145条第2款规定:”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股权转让的行为未经过变更登记,都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同理,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6条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权转让还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出资未经过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也应当认定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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