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
1.建设用地的取得分两类:(1)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2)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
2.二者的区别: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时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与有用地需要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须以书面合同形式完成.
(2)土地使用权的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费、安置费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与出让不同,本质上完全是通过行政命令授予使用人一定的土地使用权,事实上涵盖了所有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市场之外的方式设定的情形.划拨是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的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通过本文的分享,大家学习之后了解了吧?不过,有一个共同点,在这里小编还想告诉大家,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都需要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者支付相应的费用.大家明白了吧?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