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调整存在的差额如何入账
一、社保基数调整,单位交的基数大于社保公布后的基数,往下调,多扣社保退回该如何处理?
在工资表中退回的话,在”其他”录入要退回的金额,并在备注中列明”退回多扣社保”.
或:在本月工资中把多扣的直接减少就行.
账务处理–差额红字冲销
借:管理费用(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缴纳社保(红字)
二、以上是多扣,那少交的社保需要补差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缴费是按照当事人缴费基数确定缴费金额,但是缴费基数受制于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而社平工资是次年的5月份左右才能公布,公布之前只能继续按照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预缴参保费用.
待本年度当地上下限确定、本单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后,当事人、用人单位应补缴实际缴费金额与预缴金额的差额,即为社保补差.
补缴上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补交上年社保费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缴纳本年的需补的社保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社保费
贷:其他应交款-应缴社保费
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应缴社保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社保基数调整存在的差额如何入账呢?调整的差额,无非就是两种,多或少,不过,在本文中小编对这两种情况都做了详细的分享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好了,本文就分享到这了,如果还有疑问,请大家再次联系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