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哪些?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含义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包括哪些?诉讼时效中止事由包括哪些?通过本文的分享,大家对于这两个问题了解了吗?不过,在这里小编还要提醒大家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工作或学习中要注意一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