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就应该是借方余额还是贷方?
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话,是在借方显示的.
进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方,销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方.
应交税费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销项税额是销售方根据纳税期内的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和销项税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进项税额转出记借方还是贷方?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发票进项税转出了,则是这样的:
借:相关成本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各种情形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进项税额就应该是借方余额还是贷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相信大家都知道进项税额余额在什么情况下是借方了,可以参考上述内容好好揣摩.除此之外,小编还讲解了进项税额转出记借方还是贷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