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盈以前年度如何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以前年度购置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在面对不同的固定资产盘盈结果时,需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不同,进行不同的应对,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在选择时,要根据排名结果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大小,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时间不同,数额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下面分两种情况
(1)如果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全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出于简化处理的原则,如果盘盈的固定资产金额不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高可以参照审计当中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例:甲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盈一台5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6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盘盈时,
借:固定资产160000
贷:累计折旧 8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
2、确定应缴纳所得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
3、结转留存收益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000
(1)如果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大,分别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当期损益.如果盘盈的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则要区分该差错对以前期间损益和本期损益影响,分别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当期损益.
以前年度未入账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如果多年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当时采用一次性费用的方式购买,没有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和摊销,属于前期差错.会计上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
对于前期差错的税务处理,
税法上虽然没有明确,但从现行所得税申报表可以看出,应纳税所得额是从会计口径下的利润总额为调整起点,所以实务中也是通过会计差错调整实现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影响.
2、纳税人上述行为造成税款未按期入库,可能还会产生补征滞纳金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第三款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固定资产盘盈以前年度如何入账?”这一问题的解答.企业在盘点固定资产的时候,会出现盘盈盘亏的情况.固定资产盘盈入账以前年度,说明以前年度未入账,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具体不懂之处,可参考上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