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到房产开发公司的佣金需要交哪些税种?
个人收到房产公司的佣金涉及到增值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个人所得税20%.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在法律上明确了合法的中间人可以通过合法的服务获得合法的佣金.
(暂行规定)第7条第1款更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同时,为区别佣金和折扣、回扣的界限,第2款对佣金的概念作了规定,即'本规定所称的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佣金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
(二)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给予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帐,这里的明示和入帐与关于折扣明示和入帐的规定的含义相同.
对外支付佣金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对外支付佣金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收款方为个人,在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也即没有在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相关税款时,应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关于代扣代缴义务人,亦称”扣缴义务人”,即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劳务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判定.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个人收到房产开发公司的佣金需要交哪些税种?”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相信大家都知道需要缴纳的税种和税率了,小编就不再细说这一点了.注意,通常情况下,房产开发公司如果对外支付的佣金,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