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一式两份对方修改怎么改?
收据一式两份,如果对方修改,要使收据有效的话,必须两份收据上都有相同的修改,且在修改处盖上红色的手印,必要时还需同时写上更改人的名字.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
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
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
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收据一式三联会计做账联是否要盖章?
对于一式三联的收据,只需要在交给付款人的那张上面加盖财务专用章就行了,存根和记账联都不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领取收据是要履行登记手续的.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其他联次不要求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收据一式两份对方修改怎么改?通过上述内容解答,收据一式两份,只要有一方进行修改的话,另外一方必须同时修改,并且还需要有关人员盖章签字证明.否则,另外一方再怎么修改,收据内容都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会涉嫌作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