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是什么
担保法是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反担保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反担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担保法是什么?通过小编本文的详细分享,大家在学习之后,对于担保法应当有所了解了吧,它的确是我国的一部法律法规,它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过,也并不是所有的担保人都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哦.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