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年会的会议制度
(1)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东会会议有几种?
股东会会议有两种: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先约定后法定
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定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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