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期限是什么
1.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2.不定期租赁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土地租赁合同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1、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发生土地租赁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
贷:银行存款
2、按期摊销土地租赁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土地租赁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
3、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发生土地租赁费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作为承租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发生的土地租赁费用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租赁费的核算,然后通过”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摊销核算,企业作为出租人发生的土地租赁收入,应当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收入核算.
租赁合同的期限是什么?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学员们应该可以判断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久的,要是6个月以上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要么就是签订具体年限但是总年限没有超过20年的定期租赁合同的.在本网站上还有不少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感兴趣的学员们欢迎你们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