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的债权、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其合同地位的行为.且债权转移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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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重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债务人涉及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二、债权人涉及的会计分录

1、如果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则做以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2、如果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则做以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我们按照小编老师整理的资料,学员们读完之后应该明白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就是由第三方来取代执行的,并且债权转移应该是需要通知其债权人的,如果你们对此内容的解读有什么其他的疑问,那么小编老师都是建议你们来这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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