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
(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的职责包含什么?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规定包含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相关资料的介绍,相信你们都非常清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该都是有所理解的.其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很多成员都是选举形成的,再加上国家机关委派.更多相关的资料欢迎来这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