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的规定
股东大会
(1)回避+出席+>1/2
上市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出席+≥2/3
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出席+>1/2
上市公司为下列事项提供担保,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③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董事会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预计负债是什么?
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也指”预计负债”会计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根据负债的定义,负债按履行义务的时间和金额确定与否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企业对履行义务的时间和金额能够控制的负债,即确定性负债;第二类是企业对履行义务的时间和金额的控制存在风险的负债,即预计负债;第三类是企业对履行义务的时间和金额不能完全控制的负债,即或有负债.
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资料,相信你们都知道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对外担保的话,那么不是董事长一人可以决定的,大多数情况下需要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学习的,欢迎你们来这里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