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权让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对整个社会财富的构成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著名学者庞德曾指出:在商业的时代,财高主要是由请求权所构成.要因此,通过立法规范,鼓励债权让与已成为各国民事立法的共同特点.
债权转让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合同法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作为合同的内容,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通知的行为既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也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两种通知的法律效力应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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