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失败的责任承担是什么
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审计失败的防范措施有:
1、提升审计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具备现代化的审计业务能力,满足执业的要求,保证执业质量;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创造良好的审计人员执业环境,减少公司管理层对事务所聘任与解聘的权力,避免事务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而付出降低审计质量的代价;
3、加强行业监督与指导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审计人员败德行为的惩罚力度,让审计人员对败坏执业道德的行为承担巨大压力和风险成本,遏制造假的动机;
4、谨慎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品格和财务状况的复杂性,尤其不要承接审计部门能力所不能承担的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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