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电工证在哪里考
贵阳市安监局可以办理。
在考特种操作证前首先要学习安全知识,要通过正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再由培训机构上报材料由市级安监局人员考核,通过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才能取得特种操作证。
需要资料如下:
一、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A4两张
二、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小一寸彩照贴表格3张,另1张贴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办理电工操作证所需条件如下:
(一) 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 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 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发证单位及查询网站:
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相应操作证,在安监局官方网站查询,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六年一换证,全国各地可复审、换证,全国通用。
2.贵阳有那些培训机构,事业单位、公务员那种
您好考生,给您推荐一家叫中公教育公职类考试培训机构,中公教育在贵州有分校,贵阳分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东路117号友谊大楼3楼(7天连锁酒店、季季红火锅楼上)
中公教育创建于1999年,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是目前国内直营分校覆盖城市最广、专职教师数量最多、公职类职业培训规模最大的现代化职业教育机构。
经过十余年潜心发展,中公教育在国内31个省份、300余个地市,拥有300余家直营分校和旗舰学习中心、1500余名专职授课教师、1000余种教辅图书出版物、5000余名员工,成为集合面授教学培训、网校远程教育、图书教材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产业实体。
3.谁能给我 2010年贵州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再培训人员名单
毕地工能通[2010]23号关于转发2010年度煤矿《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培训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煤管局: 现将贵州省能源局《关于2010年全省煤矿矿长培训和复训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电传[2010]6号)及毕节地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10年度培训计划(毕煤安培[2010]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培训计划,组织煤矿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和复训。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二月八日贵州省能源局 传真电文黔能源电传〔2010〕6号 签发人:张美树关于2010年全省煤矿矿长培训和复训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类煤矿矿长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黔党办发〔2003〕17号文件精神,结合黔煤人字〔2005〕26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今年拟举办矿长培训班2期、矿长复训班5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矿长资格培训 (一)培训内容 1、有关煤炭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2、煤矿开采知识及煤炭行业技术规程、规范、规定。 3、煤矿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技术及管理、矿井灾害的预防及事故处理。
(二)培训资格 1、具有煤炭工程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直接从事煤矿工作4年以上。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井下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年龄在22至60周岁之间。 (三)培训安排 1、时间安排: 第一期:3月2日至4月1日; 第二期:7月27日至8月26日。
2、报名时间:每期培训开班第一天为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清镇培训基地。
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盘江化工厂宿舍。乘车路线:在贵阳客车站乘坐前往清镇客车站客车,到终点站下车后往红枫大街方向步行约200米。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600元,收费采取刷卡方式,请自办银联卡。资料费据实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矿长资格复训 (一)复训范围 持有2007年由贵州省煤炭管理局颁发、年审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长资格证》的人员。 (二)复训内容 有关煤炭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煤矿开采知识及煤炭行业技术规程、规范、规定;煤矿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技术及管理、矿井灾害的预防及事故处理等。
(三)复训安排 1、时间安排: 第一期:4月8日至4月29日; 第二期:5月6日至5月27日; 第三期:6月3日至6月24日; 第四期:7月1日至7月22日; 第五期:9月2日至9月23日。 2、报名时间:每期复训开班第一天为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清镇培训基地。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盘江化工厂宿舍。
乘车路线:在贵阳客车站乘坐前往清镇客车站客车,到终点站下车后往红枫大街方向步行约200米。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500元,收费采取刷卡方式,请自办银联卡。
资料费据实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有关要求 1、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煤矿企业选派符合参训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或复训,以保证煤矿企业证照齐全,矿长具备任职条件。
2、根据《加强贵州省煤矿矿长资格证管理的通知》(黔煤人字〔2005〕262号)规定,未持有贵州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矿长资格证,在贵州省境内担任矿长的,所任职煤矿按矿长无矿长资格证处理,必须停止生产,限期整改。 3、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超过有效期,或煤矿矿长资格证书未参加年审或年审有一次不合格者不能延续矿长资格证有效期。
4、煤矿矿长资格证书于2007年当年4月30日前获得或延续有效期的,均参加第一期复训;其余人员按获得或延续矿长资格证的时间,在有效期内参加复训。 5、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申领矿长证资格证资料(含:日常监管部门已加盖公章的申领表,学历证书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任职企业出具的从事煤矿工作时间的证明等);参加复训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矿长证原件(矿长证原件送交年审的交复印件)、日常监管部门已加盖公章的延续申领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等。
联系人 省能源局人事处:徐州,联系电话:0851-6891324。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廖玉清、林松,联系电话:0851-6891121。
贵州省能源局 二○一○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煤矿矿长 培训 复训 通知 抄送:贵州省煤炭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贵州省能源局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印发毕节地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文件毕煤安培字[2010]01号毕节地区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二〇一〇年度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2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培训规定》(第3号令)、国家“安监总煤调[2007]5号”、《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强化安全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培训原则 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
一、煤矿企业出资人、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一)培训、再培训对象 1、培训(初训)对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