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龄资产再启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逾龄资产是指已经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固定资产总数应该包含”役龄固定资产”和”逾龄固定资产”,役龄固定资产是指还没有提足折旧额、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折旧办法有哪些?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已提足折旧的逾龄在用固定资产,不允许对其继续计提折旧,不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因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2、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乘以预计使用的工作总量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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