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房屋租金票已开钱未收怎么办
收到物业公司开具的房租发票后(按每月3000元,三个月一付为例),支付房租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然后当月计入费用: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3000
贷:预付账款-房租 3000
第二、三个月依次分批计入费用,分录同上第二笔.
预收房租且每月分摊如何记帐?
情况一、先收到钱往后分摊,比如预收下季度房租.
情况二、往前分摊收入,比如公司每个月会有补助,一个季度发一次.
第一种情况记录方法:
1、预收房租4500至收款账户;
2、建立一个收入计划(【财智8】菜单-【计划提醒】–【计划与提醒】–【新增计划】–【收支计划】,自动入账分摊这笔收入,金额1500,执行3次,收支账户为该预收款;
到期运行软件时会自动执行该收入计划,入账后会自动冲销预收款项,直到摊销完,且收支表中会仅统计每月分摊的收入额.
第二种情况记录方法:
1、建一笔预付款,日期设为应收补助前,金额为应收补助额;
2、修改生成的预付款余额调整记录,将余额改为0;
3、在计划提醒–计划与提醒–收支计划,建一个收入计划,资金账户为之前建的债权账户,日期为应收补助开始月;
4、实发补助时再记录一笔收回到您的工资账户就行了.
票已开,款未付,不给钱怎么办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形,经常是需要提供服务或者产品的一方一般就是乙方,将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同时就需要将所涉及的发票交给甲方(产品或者服务的采购方),或者待需要付款的时候,让我们先提供发票,然后待甲方财务将发票入账后才能付款,甲方就是以此为理由,要我们的发票,但是正常的甲方还好,要是遇到无赖甲方就完蛋了,他们会将说你发票都开了,我还给啥钱啊.我们当然会反驳说钱没给,只是发票先开了而已,但是对方说我是给的现金啊,不给钱你为啥会开发票?
很少人会遇到上述情况,可是你要是遇到一次,估计你这一年或者一辈子都白干了,因为我国法律确实规定了: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并且很多时候我们的合同也都是下载的标准文本,要么没有其他特殊约定,要么就是说好了提供产品和服务,对方付款,然后开发票的流程.
这样就需要我们这些乙方去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虽然开具了发票,但是甲方根本没有支付款项,但是有时候大额的好说,一般是银行转账,但是如果是小额标的的合同,说现金支付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就给我们乙方造成了举证困难,很多时候要吃哑巴亏了.
小编建议:
首先,签署合同的时候要弄清楚,我们付款及开发票的流程按照真实的情况写清楚,如果是需要先开发票,一定要写清楚.
其次,如果之前的合同没有约定先开票,但是,实际操作中对方要求的,可以开票的时候让对方写个发票的收据,写明”发票已经收到,写明发票的号码,但是发票涉及的款未付”,这也是我们的证据了.
再次,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支付款账户信息,发生争议了,可以查询银行流水作为证据.
本文小编分两种办法解答了预收房屋租金票已开钱未收怎么办的问题,也讲述了票已开,款未付,不给钱的解决方案,其实这种情况一般还是比较少,会计实务大全网小编提醒各位遇到了也不用担心,因为小编已经给您支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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