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内容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内容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问题汇总

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有一批专职人员赴国外参加考察学习.我公司为考察团成员购买的国际机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 不可以.按最新政策,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现行规定,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不缴纳增值税.因此,公司购进的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国内的,所以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我公司2019年5月2日组织专职员工在国内疗养,因职工疗养支付的机票或火车票、客运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公司组织职工疗养属于集体福利,购买的机票或火车票、客运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我公司举办了一场招商会,作为主办方的我们,计划负担所有客户及嘉宾的往返路费.我公司取得的机票和高铁车票等旅客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能.客户和嘉宾不属于该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承担的这部分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注意:这部分属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4.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除外,我公司专职员工,取得的旅客运输进项发票,只注明旅客姓名,未列出身份证件号码的,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答: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允许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由于部分客票票面样式不统一,票面记载旅客身份信息的内容也不一定相同;实际操作中,只要是通过实名制购票方式购买的,并有注明旅客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即可认定为按规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2日派专职员工从广州去上海出差,取得往返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1080元,燃油附加费20元,民航发展基金100元.我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答: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该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1080+20)÷(1+9%)×9%=90.83元.

注意:依照票面注明的票价+燃油附加费,民航发展基金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内容一文到此结束,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如果对会计知识还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会计实务大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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