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计划成本法下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怎么处理

存货计划成本法下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怎么处理

计划成本法下委托加工发出材料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同时计划成本法下存货的总分类和明细分类核算均按计划成本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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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原材料委托加工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支付运杂费,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2、支付加工费、消费税,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

3、支付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办理入库,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

提示:委托加工物资是属于存货的.

存货项目具体包括:在产品、半成品、各类原材料、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等.

存货计划成本法下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怎么处理?委托加工是现代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作方式,不同的前提下,委托加工在企业会计中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所以在本文中小编不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还对收到原材料委托加工会计分录做了分享,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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