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中合同性质的凭证包含什么
印花税中合同性质的凭证包含: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借款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等.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只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征收.
4.权利,许可证.
5.经过财政部确认的其他需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的凭证.
印花税指的是在经济活动中订立,领受的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印花税的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缴纳印花税,其中包括: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否还要征收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而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除了列明的购销等九类合同外,还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明确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因此,”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仍然要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中合同性质的凭证包含什么?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借款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都是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同时还有产权转移书、营业账簿等,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是所有的我们所签定的合同.大家认同小编的理解吗?欢迎大家留言,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