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折扣方式销售的销售额怎么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根据《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的通知》(沪国税货〔2010〕22号)(国税函〔2010〕56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收货方怎么做账务处理?
商品折扣分为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这三种情况.
1、商品折扣的账务处理
商品折扣,指的是直接在应付的商品款中直接进行扣除.财务人员应以折扣后的价格入账.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等(折扣后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折扣后的金额*税率)
贷:银行存款
2、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
现金折扣:指的是在供应商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后能够享受的一种折扣.财务人员应以应支付的金额入账.也就是说,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后,其财务费用可用享受的折扣的冲减.可根据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规定判断增值税是否要冲减.假设合同规定折扣中并不包括税额,则增值税不做冲减.其会计分录如下:
购货时
借:原材料等(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全价*税率)
贷:应付账款
享受折扣后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折扣后的金额)
财务费用(享受的折扣额)
3、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销售折让,指的是所给客户的一种折扣(因供应商产品质量等原因).其会计分录如下:
购货时
借:原材料等(全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全价*税率)
贷:应付账款
给予折扣后
采用折扣方式销售的销售额怎么计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讲解的资料,大家应该都非常清楚企业销售商品的折扣金额应该是同销售额填写到一张发票上的,这样折扣金额可以从销售额中进行扣除的.更多相关的资料都在这里,欢迎你们来这里进行搜索学习.